2022年7月7日,日本开始正式实施刑法修改条款,以严惩网络上的诽谤中伤行为。按照修订之后的刑法条款,侮辱罪的法定刑从“拘留(30日以下)或罚金(1万日元以下)”,提升至“1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禁或30万日元以下罚金”,追诉时效也从1年上调至3年。
修订前:第二百三十一条 不指摘事实而公然侮辱人者,处以拘役或罚款。
(第二百三十一条 事実を摘示しなくても、公然と人を侮辱した者は、拘留又は科料に処する。)
修订后:第二百三十一条 不指摘事实而公然侮辱人者,处以一年以下的拘役或监禁或三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拘留或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事実を摘示しなくても、公然と人を侮辱した者は、一年以下の懲役若しくは禁錮若しくは三十万円以下の罰金又は拘留若しくは科料に処する。)
✔ 修法契机:木村花自杀事件
木村花(Kimura Hana)是一名日本女子职业摔跤选手,在参演实境节目《双层公寓:东京2019-2020》时,因与同是节目参与者的小林发生口角而引发网友不满,网友们的恶意就像潮水一样向她涌来,甚至在她的社交网络平台上留下刻薄恶毒的留言。2020年5月23日,由于不堪忍受网络暴力,年仅22岁的木村花选择了轻生。
在木村花离世之后,东京警察厅恢复了她智能手机里的互联网浏览历史,审查了来自600多个账户的1200多个帖子,并确定了其中的一名网络施暴者是住在大阪府的一名男子,该名男子曾给木村花的推特账号多次留言:“你有什么活着的价值吗?”“你什么时候去死呀?”
2021年3月30日,该男子被判处支付9000日元的罚金,该判决很快在日本的社交媒体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网友都认为法院判得太轻了,但根据《日本刑法典》彼时的规定,侮辱罪的罚金不得超过10000日元,以此为契机,日本国内开始涌现提高侮辱罪法定刑的呼声。
事实上,近年来,部分网友在网络上随意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已经成为了严峻的社会问题,国民都认为必须对此类行为加以谴责,并希望借由刑罚来对此类行为加以规制。
与此同时,《日本刑法典》中还存在着另一个处罚损害个人名誉行为的罪名——名誉毁损罪(第230条),其必要条件是“公开地说明事实,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由此可见,名誉毁损罪与侮辱罪都是为了保护人的社会名誉而设置的罪名,二者之间的差别仅在于是否伴随着事实的指摘,如果考虑到对人的名誉的损害程度有所不同,则需要设置不同的法定刑。在此次修订刑法之前,名誉毁损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惩役或监禁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另一方面,侮辱罪的法定刑仅为“拘留或罚金”。
然而,鉴于近年来侮辱罪的相关案件逐渐泛滥,仅根据是否伴随事实的指摘,而在法定刑的设置上相差如此之大,明显是不妥当的。
因此,日本法务省认为,应当对侮辱罪作出这样的法律评价:侮辱罪是必须严正处理的犯罪,同时,为了抑制此类犯罪的发生,严正处理恶劣的侮辱行为,必须以名誉损害罪为基准,提高其法定刑。
✔ 侮辱罪的修订会影响国民的表达自由吗?
在公开批判政治家等情形中,行为人有可能成为侮辱罪的处罚对象吗?
《日本刑法典》第35条规定:“依法令或正当业务行为,不罚。”
因此,即便该当于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公正的评论等正当的表达行为,可以作为刑法第35条规定的正当行为而免受处罚,这一点在修法之后也不会改变。
提高侮辱罪的法定刑,会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表达自由吗?
表达自由是为宪法所保障的重要权利,当然不应当对其加以不当限制。在此次修法之后,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保表达自由不会受到不正当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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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仅提高侮辱罪的法定刑,侮辱罪的成立范围完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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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保留着原本的法定刑种类(拘役、罚金),并未对恶劣性较低的侮辱行为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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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正的评论等正当的表达行为,即使是降低对方社会评价的内容,由于属于刑法第35条规定的正当行为,也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这次的修改对这一点未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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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提高侮辱罪的法定刑的法制审议会上,警察、监察委员们也纷纷表示:至今为止,搜查与上诉环节都充分考虑了表达自由,这一点不会因为侮辱罪法定刑的提高而改变。
✔ 法定刑提高带来的其他影响
侮辱罪法定刑的提高,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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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与帮助犯:在刑法修订之前,侮辱罪的教唆犯与帮助犯不受处罚(根据《日本刑法典》第64条的规定,仅科处拘役或罚金的犯罪的教唆者及从犯,无特别规定,不罚),然而,随着侮辱罪法定刑的提高,这一限制被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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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时效期间:从之前的1年提升至3年(《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第2项6号、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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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逮捕令的逮捕:在刑法修订之前,只有在嫌疑人没有固定居所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时才能进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1项但书),随着法定刑的提高,这一限制被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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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犯的逮捕:在刑法修订之前,只有在犯人的住所或姓名不明确,或者犯人有逃亡风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现行犯逮捕(《刑事诉讼法》第217条),随着法定刑的提高,这一限制也被消除了。
(整理人:崔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