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以达检公诉刑诉( 2016)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H某、G某犯强奸罪,于2 0 1 6年1 1月1 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刘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张万军、刘浩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