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动态 | 亲办案例 | 法院审判规范性文件 | 批复答复 | 经典案例 | 民商法学 | 刑事法律 | 证据法学 | 法律帝国
本站搜索
《刑事审判参考》第134辑指导案例林某国等组织卖淫案(第1523号)裁判要旨汇总
文章来源:包头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包头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2 20:49:59   阅读:
裁判要旨:认定“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不要求行为人对卖淫人员的入境行为实施相关组织、帮助行为,既包括在境外组织人员入境卖淫,也包括组织已经在境内的境外人员卖淫。司法解释规定了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每一种“情节严重”情形的认定首先必须满足司法解释第一条关于组织卖淫概念中卖淫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的条件,即同时组织三人以上实施卖淫活动。认定“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首先也要满足这一前提条件,即同时被组织的境外人员达到三人以上。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3654849896   邮箱:zwjkey2006@163.com
包头律师张万军咨询网    地址: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1807室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银河广场西)     
  蒙ICP备14004497号-3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zwjkey.com 
技术支持 普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