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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2集第1232号 高朝能贩卖、运输毒品案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21-03-06 21:17:51   阅读:
 裁判要旨:司法解释是审判机关适用法律时必须适用的依据,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的,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将司法解释仅仅作为“参考”性质的规定,而应当将司法解释作为具有严格约束力的法律渊源。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拟判处死刑的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此,一审法院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死刑判决,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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