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律师:毒品案件中污点证人的适用 |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7-07-04 23:25:22 阅读:次 |
[裁判要旨] 对于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享有刑事管辖权。 本案提示:本案是一个成功打击跨境毒品犯罪的案例,依法严惩了一批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毒枭,体现了我国打击国际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审理的亮点是:合议庭依照普遍管辖的原则,依照我国缔结的国际公约,较好地从属人管辖、属地管辖、普遍管辖方面解决了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对于污点证人制度的探讨,符合证据制度的改革方向。 [案情] 公诉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永万,男,1970年10月27日出生,中国国籍。 被告人段必武,男, 1982年6月3日出生, 缅甸国籍。 被告人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