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跨越刑法修正实施日期的,如何适用刑法(根据《刑事审判参考》第1163号指导案例提炼)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实施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对于连续犯,原则上仍适用修订后的刑法追诉,如果修订后的刑法所对应的法定刑较重的,仍应当依法适用,可在提起公诉时提出酌情从轻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