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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律师:贩卖毒品案件无罪裁判要旨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7-12-07 21:13:50   阅读:

2.杨红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00)海中法刑初字第81

无罪理由:被告人杨红供述曾贩卖毒品,但毒品的来源、贩卖的时间、地点和重量不详,也没有毒品鉴定,无法确认杨红贩毒的事实和重量,杨红不是在贩毒现场抓获的,也没有证据证明301房搜出的毒品是杨红的,故公诉机关指控杨红贩卖毒品91.73克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推荐理由:本案发生在1999年,是比较早的毒品犯罪无罪案例。本案杨红与与另一被告人陈小顺同住在一间房间,且其曾供述贩卖毒品,但除其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贩卖毒品,最终法院宣告其无罪。

 

3.卓秋坛被控贩卖毒品罪案

案号:(2013)深中法刑一初字第234号  

无罪理由:1.本案主要证据因取证程序不合法,被依法排除:包括本案存在刑讯逼供之可能性不能排除,故据此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本案所有物证(包括毒品)的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制作程序违法,无持有人合法签名,无适格的见证人,对相关扣押过程无录像及其他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亦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补正,均应予以排除;本案的所有物证(包括毒品),如前所述,没有合法真实的相关提取扣押笔录、清单,不能证明物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均应予以排除;与物证有关的本案毒品的公(深)鉴(理化)字(20131564号检验报告,由于相关毒品无法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予以排除。2.虽有数名公安人员证言证实从被告人随身挎包内查获了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物,但相应物证及鉴定意见已被排除,不能仅据公安人员的证言作相关事实认定;3.线人卢某丙的证言,但其证言存在大量疑点及与其他证据矛盾之处,其作为公安机关长期合作的线人突然失联而不能出庭接受法庭调查,与其长期合作的公安机关领导亦不能出庭证明卢某丙证言的真实性,令卢某丙的相关证言真实性得不到证明。

推荐理由: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较早的排非程序尝试;本案调取了被告人入所体检表、询问办案民警、审查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最终认定无法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性,被告人供述被全面排除;另外,本案不仅排除了言辞证据,还对相关实物证据全部排除,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

4.何小春、黄学炳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14)南溪刑初字第76

无罪理由:本案查货的疑似毒品物质经鉴定为冰糖。被告人何某某辩称自己所卖毒品系自己购买冰糖卖给陈某某,被告人黄某某对被告人何某某交易情况也不清楚,现有证据仅有何某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本案中公安机关情况说明、陈某某的证言前后矛盾与通话记录反映的情况不能吻合,对被告人何某某获得"毒品"的来源没有证据予以证实,由于没有"三娃"、姓向的证人证实,证据之间无法形成锁链,同时不能排除对公安机关犯意引诱的合理性怀疑。被告人何某某、黄某某与他人交易后再将甲基苯丙胺疑似物误认为冰毒贩卖的证据不足。

推荐理由:本案为贩卖假毒品如何定性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以假毒品进行犯罪的定性,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被告人误将冰糖当病毒贩卖的证据不足,因此宣告无罪。

5.陈勇等人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15)赣刑一终字第31

无罪理由:被告人陈勇受人委托,仅为他人无偿代购约1克冰毒吸食,主观上无牟利的故意,客观上对代购毒品无加价行为,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查获的0.32克冰毒是用于贩卖,故其行为依法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推荐理由:无偿代购毒品如何定性典型案例。

6.甘某某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15)深罗法刑一初字第835

无罪理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甘某某参与贩卖毒品的证据仅有被告人孙某某的供述、抓获经过及通话记录。被告人甘某某对指控一直予以否认,对同案犯孙某某的供述也不予认可,而被告人孙某某取保在逃,无法对孙某某的供述进行质证,抓获经过及通话记录又无法证明双方的具体通话内容,在被告人甘某某身上没有缴获毒品或毒资,在缴获的毒品上未能提取被告人甘某某的指纹,不能对被告人孙某某的供述予以佐证,故公诉机关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被告人甘某某辩解的合理怀疑,不能证明被告人甘某某参与了贩卖毒品。

推荐理由:在逃同案犯的供述因无法质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7.吴某犯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15)遵刑初字第047

无罪理由:被告人吴某购买毒品后,是否向尹某等人贩卖,在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中,被告人尹某、证人李某、张某均否认向被告人吴某购买毒品,且被告人吴某否认向他人出卖毒品。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

8.张剑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15)宁刑终字第11

无罪理由:原判认定上诉人张某贩卖毒品,仅有原审被告人李某的供述,没有上诉人张某的供述,没有毒品、毒资来源,没有毒品交易的证据,对装有毒品的黑兰州烟盒到底是张某的还是李某的无证据证实,相关证据矛盾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排除,无法形成相互印证的完整的证据链。故本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凭借相互矛盾、无法印证的证据得出上诉人张某贩卖毒品的唯一结论。因此,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某贩卖毒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张某所犯罪名不能成立。

推荐理由: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最终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9.宋声彪被控贩卖毒品案

案号:(2016)云0621刑初26

无罪理由:1.被告人宋某甲的供述存疑: 一是无同步录音录像;二是缺失一份被告人宋某甲的供述和辩解。三是被告人宋某甲的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不能相互印证。2.刘某甲从被告人宋某甲处拿到毒品再拿给吸毒人员蒋某甲,只有证人刘某甲证言,无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属于孤证。3.无盖彩色铁盒为何在刘某甲手中,只有刘某甲证言,无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属于孤证。

推荐理由:疑罪从无典型案例,非法证据排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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