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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史某某敲诈勒索案――暴力逼写欠条,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9-01-10 17:21:19   阅读:

要旨

欠条,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的凭证。使用暴力的方式逼迫他人写欠条的行为,究竟属于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在实践中多有争议,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范某某的妻子朱某与被害人杨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6年5月,被害人杨某通过微信约朱某见面时被被告人范某某发现。范某某为了教训杨某,遂让妻子同意与杨某见面,并约定在某县某镇某大道见面,范某某叫上朋友史某某在约定地点等待。当日21时许,杨某出现在约定的地点,被告人范某某、史某某遂持橡胶棒对杨某实施了殴打,并逼迫杨某写下了一张10000元的欠条,约定1个月之内还清,并将杨某随身携带的150余元现金及一部华为手机拿走。

本案由被害人杨某于2016年5月报案至某县公安局,某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2016年7月,某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史某某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向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6年8月,经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决定,以范某某、史某某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分歧意见

有一种观点认为,范某某、史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一罪。首先,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使用暴力的目的就在于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从而劫取其财物。从本案来看,因为杨某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范某某、史某某使用暴力殴打杨某是出于泄愤的目的,是为了教训被害人,主观上不具有劫取财物的目的,其劫取钱财的犯罪动机是之后产生的。其次,范某某、史某某强迫被害人杨某打欠条和索要钱、手机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进行精神强制,只是以被害人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以报警相要挟,让被害人对其进行赔偿。其威胁的内容并非施加暴力,而是报警。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范某某、史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首先,范某某、史某某拿走杨某150余元现金及华为手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从本案情况来看,被害人杨某之所以将随身携带的现金及手机交给范某某和史某某,并非是怕范某某、史某某报警而交付,其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范某某、史某某对其实施了殴打,因为怕二人会继续对其实施暴力遂交出了财物。这种胁迫属于抢劫罪的胁迫,即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不敢反抗而被迫交出财物。其次,范某某、史某某逼迫杨某书写欠条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要求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范某某、史某某逼迫杨某书写了一张欠条,该欠条并非财物,只有当杨某按照欠条约定的时间交付财物后,范某某、史某某才可以获得实际的利益。因此,该行为不符合抢劫罪要求的劫取财物的当场性,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

第三种观点认为,范某某、史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一罪。欠条属于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也属于财物,范某某、史某某逼迫杨某书写欠条后即视为当场获得了财物,应当与抢劫现金、手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一罪。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首先,抢劫罪的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对其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加害人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尽管范某某、史某某侵犯杨某财产的想法是在殴打杨某之后产生的,但二人先前的暴力行为已经对杨某产生了精神强制,杨某因为害怕范某某、史某某会继续对其实施暴力而被迫写下了欠条,交出了现金和手机。其次,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被害人精神强制的程度。敲诈勒索罪中,被害人的意志尚不能被完全压制,其处分财物时具有一定的意志支配能力。而在抢劫罪中,被害人的意志已经被完全压制。本案中,范某某、史某某在夜晚一偏僻地段,手持橡胶棒对杨某实施殴打,若杨某不写欠条即不让其离开,应该说对杨某的意志已经形成了极大的控制,杨某没有选择的余地,杨某为免受皮肉之苦,只能写下欠条,其行为更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最后,欠条属于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也属于财产,范某某、史某某暴力逼迫杨某写下欠条的行为也属于当场获得财物。故应当以抢劫罪一罪对被告人范某某、史某某进行定罪处罚。

三、法院处理结果

某县人民法院最终以被告人范某某、史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原文载《检察案例研究(第2辑)》,李玉基、李东亮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12月第一版,本文作者:范相民,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秦冠英,男,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甘肃省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P142-145

整理: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信访处(民意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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