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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117辑:张维文、冯太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1283号]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9-11-22 20:17:26   阅读:

 

裁判要旨:被告人张维文和冯太平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理由在于:(1)主观上,张维文和冯太平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并对发生的危害后台持放任态度;(2)客观上,张维文与冯太平再行驶的公交车上互相厮打,造成公交车失控,撞击护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实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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