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索引】田某与佟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022)辽03民终4411号】
【裁判要旨】关于上诉人田某要求调取佟某2015年到2017年年末在所有银行的流水、调取佟某2018年后在所有银行的定期存款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虽相关法律亦规定了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形,但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的是调查权,而非侦查权,田某未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和线索,却要求法院调查佟某名下可能存在的所有银行卡和定期存单,为其主张尽可能的全面搜集证据,不符合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宗旨和要义,故对该调取证据的申请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