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高法〔2009〕296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二庭。
二OO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