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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公安厅对有吸毒嫌疑的赌博卖淫嫖娼和其他涉毒高危人员进行毒品尿样检测的通知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5-02-14 20:47:20   阅读:

发布机构:省公安厅文号:浙公通字[2006]99号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 

 

    近来,我省不少地区相继发现赌博、卖淫嫖娼人员吸食“麻古”(以冰毒为主要成份的毒品片剂)等新型毒品的问题,一些地区的赌博、卖淫嫖娼人员已经成为新型毒品的主要吸食群体,导致了“麻古”等新型毒品的进一步扩散、蔓延。为了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发现、查处效率,遏制“麻古”等新型毒品的快速扩散、蔓延,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抓基层基础促打击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决定对有吸毒嫌疑的赌博、卖淫嫖娼和其他涉毒高危人员进行毒品尿样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是查获的有吸毒嫌疑的卖淫嫖娼和聚众淫乱人员;二是现行查获的有吸毒嫌疑的聚众赌博人员;三是查获的有吸毒嫌疑的毒品违法犯罪高危地区违法犯罪人员(高危地区由各地公安禁毒部门根据本地禁毒斗争实际适时发布)。 

     二、工作程序  

对上述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由办案单位实行毒品尿样检测。毒品尿样检测的具体工作由办案单位已取得省厅颁发的“尿检毒品检测资格证书”的民警执行。根据尿检结果和证据情,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即吸毒成瘾一律强戒、复吸一律劳戒和吸食新型毒品不符合收戒条件人员一律治安拘留,落实处罚措施并实时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毒线索要及时开展侦查或移交禁毒部门。尿检工作所需经费在各县(市、区)禁毒专项经费中开支。  

    三、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对涉毒高危人员的毒品尿样检测是围绕省政府“逐步实现实有吸毒成瘾人员零增长”工作规划,提高禁吸戒毒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夯实公安禁毒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尿检工作有效落实。刑侦、治安、禁毒、巡特警等办案单位要从社会治安和禁毒工作大局出发,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员的排查、甄别和登记列管工作,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发现和管控效率。各级禁毒部门要负责组织本地的禁毒执法业务培训和尿检资格培训,以切实提高各相关警种禁毒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公安厅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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