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追偿权范围该如何确定?
答:依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就其已经赔付的全部数额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