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的若干规定 |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8-05-02 22:12:45 阅读:次 |
索 引 号: | 009275780/2017-00195 | 信息分类名称: | 公安/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17-03-03 | 发布日期: | 2017-03-10 | 名 称: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 渝文备 〔2017〕 134号 | 主 题 词: | 社会保险、公安 |
渝文备〔2017〕134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 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231号 各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各区县人民检察院,各区县公安(分)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为严厉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