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主管的争议范围
二、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三、劳动合同效力、订立和变更争议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争议
五、劳动报酬、加班费、未休年假待遇争议
六、工伤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争议
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劳动关系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处理纠纷,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诉讼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