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动态 | 亲办案例 | 法院审判规范性文件 | 批复答复 | 经典案例 | 民商法学 | 刑事法律 | 证据法学 | 法律帝国
本站搜索
山东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的意见》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8-06-06 21:38:33   阅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潍城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的意见》。

 

   《意见》从检察职能入手,对潍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全力服务“四个城市”建设的具体举措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要求干警统一思想认识,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第二部分要求干警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益等合法权益;第三部分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第四部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为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3654849896   邮箱:zwjkey2006@163.com
包头律师张万军咨询网    地址: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1807室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银河广场西)     
  蒙ICP备14004497号-3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zwjkey.com 
技术支持 普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