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2010年第五版)及搜索“百度知道”等网站的相关词条解析,“对”作为介词,用法基本跟“对于”相同,凡可以用“对于”的地方,都可以用“对”,但是“对”保留的动词性较强,另外,有些用“对”的地方不能用“对于”,比如,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对待关系时,表达“跟”和“朝”等含义时,只能用“对”,不能用“对于”,示例如“对我很热情”、“他对我笑了笑”。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答复:“《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第二、三款语法错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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