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强调,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要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避免因办案时机或者方式的把握不当,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者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同时,在办案过程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要慎重发布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新闻,对涉及案件情况的相关报道失实的,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顾及民营企业关切,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