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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受欺诈签订的行政协议的效力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20-01-02 21:18:58   阅读:
罗马法有“有效部分不因无效部分而受影响”的规定。《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具有可分性内容的行政协议,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合法部分的效力,即容许行政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情形存在。但当部分无效将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或者将导致整个协议无缔约可能性、或者导致整个协议履行不公平的,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整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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