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标准》的通知
(内公交明传[2020]171号)
各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高速交警支队:
现将《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2020年1月1日零时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参照此标准执行。
附件:1、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标准
2、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商请提供数据的复函
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调解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商请提供数据的复函》所提供数据,现将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标准公布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参考数据附件表1。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本标准表1第(十五)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为10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20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营养费”按本标准三条一款的标准计算。
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82元。
六、《办法》第十四条“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为74.44周岁。
七、《办法》第十五条“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6939.75元。
八、《办法》第十六条“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5383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3816元。
附:表1. 自治区2019年分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
表1. 自治区2019年分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
行业 |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
总计 |
83277 |
(一)农、林、牧、渔业 |
55201 |
(二)采矿业 |
120981 |
(三)制造业 |
75775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2216 |
(五)建筑业 |
55340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66828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92706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45051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2224 |
(十)金融业 |
118114 |
(十一)房地产业 |
51031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8055 |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9701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3161 |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0150 |
(十六)教育 |
89773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81766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1715 |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7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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