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院发布2019年度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 文章来源:包头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包头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1 15:02:43 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一八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二一九年度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全省各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标的额上限为20,560元。 以上标准于 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 8 月 31日期间执行。 遇到类似法律问题? 咨询预约 13654849896 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 · 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座1807室 · 张万军博士本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