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市法院 发布时间:2010-5-27 15:51:39 |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两年以来,审判机关和劳动仲裁机关对具体案件中法律的理解适用存在争议、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共赢劳动关系的建立,5月10日,中院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指导意见。《意见》共39条,对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衔接、仲裁时效的衔接适用,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终局仲裁与非终局裁决的认定、撤销仲裁程序与法院审理程序的协调、加班工资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认定等热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
中院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处理劳动争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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