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粤检会字〔2009〕1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加强查办走私犯罪案件工作
第八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市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加强查办走私犯罪案件工作第八次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加强查办走私犯罪案件工作第八次联席会议纪要》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