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部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安徽省公安厅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处置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