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律师咨询网律师以社会调查员身份参与刘某强奸案审判工作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包头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6-5 13:15:59 阅读:167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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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呈上升趋势。在很多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亟待社会的救助。包头中院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际创先在内蒙古地区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
社会调查员制度是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过程中,社会调查员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未成年人进行个体情况的社会调查,作出书面报告,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包头律师咨询网http://www.zwjk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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