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和你朋友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有当时写借条的全程录像,或公证员的公证,或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或申请重新作笔迹鉴定,由更权威的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等等,你同样可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