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资协议书 |
|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咨询网 发布时间:2010-06-24 09:55:20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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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资协议书 甲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为发展经济、更有效地实施引资计划,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 协议书 ,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第三方投资人推荐项目,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乙方保证所引资金清洁干净,非犯罪来源,真实合法。 三、经济条款: 1、乙方所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佣金:本协议约定的引资项目代理佣金具体标准个案处理。如引进资金达到四亿人民币,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在引进资金到位后60日内,该佣金直接转化为甲方公司股本金,该股本金应占乙方引资注入甲方公司前甲方公司注册资本10%,该股份归乙方持有。 四、特别约定 第三方投资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与投资方另行订立出资协议,修改公司章程,体现乙方在甲方公司中所占出资比例。 五、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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