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律师咨询网张万军博士,江苏连云港东海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系,法学教授,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博士咨询热线: 1365484989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凯旋银河线2A座18楼1807室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
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具
体要求,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
质量和效率,确保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
合一”工作(以下简称“三合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陕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推进“三合一”工作的法院范围
推进“三合一”工作的法院为在全省具有知识产权民事
案件管辖权的各级法院,包括省法院、10 个中级法院(西铁
中院除外)及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 2 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
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其他未取得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
权的基层法院(以下简称其他基层法院)辖区内的涉及知识
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仍由该院行政和刑事审判庭审理。
(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 权民事、行政
和刑事案件的法院范围
省法院、西安中院和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 2 个具有知
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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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刑事案件,统一由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二) 由行政审判庭或刑事审判庭法官与知识产权审判
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或刑事案件的法
院范围
除西安中院外,其他中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受理的知识产权行政或刑事案件由
行政或刑事审判庭法官与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共同组成合
议庭进行审理。
二、关于“三合一”的案件范围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是指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
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的民事纠纷案
件。
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是指除专利、植物新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
以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
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所作出的行政行
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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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
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
识产权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自诉案件不纳入“三合一”的案件范围,仍然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
三、关于“三合一”的审判组织
省法院、各中级法院及雁塔法院、碑林法院的知识产权
审判部门,不再称为民事审判第×庭,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
庭,并根据审判任务调配审判力量。条件不成熟的,可实行
知识产权审判庭与现有相关民事审判庭“两块牌子,一套人
马”的工作模式。
四、关于“三合一”的案件案号
知识产权案件案号编制、使用与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案号的若干规定》执行。案号中的类型代字
为知民/知行/知刑。
五、关于“三合一”工作领导机构
省法院成立推进“三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
指导全省 的“三合一”工作 ,研究解决“三合一”工作中出
现的情况和问题。
各中级法院应成立相应的“三合一”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的“三合一”工作,上传下达,内外
协调,及时解决“三合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关于调研和信息报送
雁塔法院、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辖区内各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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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审判业务的调研工作,负责向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
庭报送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关信息;其他基层法院负责向
所在辖区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报送知识产权行政和刑
事案件的相关信息。
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辖区内各类知识产权审
判业务的调研、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向省法院报送各类知识
产权案件的相关信息。
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全省各类知识产权审判业
务的调研、指导协调等工作。
七、关于大案要案报告制度
各中、基层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应在受理后
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法院。各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应当注
意收集本辖区内的相关案件情况,并及时上报省法院“三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法院在报送的同时,应向当地党
委报告有关案件情况。
八、附则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开展“三合一”工
作的法院所制定的相关意见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
行。
抄送: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