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动态 | 亲办案例 | 法院审判规范性文件 | 批复答复 | 经典案例 | 民商法学 | 刑事法律 | 证据法学 | 法律帝国
本站搜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 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 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包头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包头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4 21:07:44   阅读:

包头律师咨询网张万军博士,江苏连云港东海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系,法学教授,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博士咨询热线: 1365484989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凯旋银河线2A181807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

 

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具

 

体要求,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

 

质量和效率,确保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

 

合一”工作(以下简称“三合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陕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推进“三合一”工作的法院范围

 

推进“三合一”工作的法院为在全省具有知识产权民事

 

案件管辖权的各级法院,包括省法院、10 个中级法院(西铁

 

中院除外)及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 2 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

 

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其他未取得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

 

权的基层法院(以下简称其他基层法院)辖区内的涉及知识

 

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仍由该院行政和刑事审判庭审理。

 

(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 权民事、行政

 

和刑事案件的法院范围

 

省法院、西安中院和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 2 个具有知

 

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行

 

3

 

政和刑事案件,统一由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二) 由行政审判庭或刑事审判庭法官与知识产权审判

 

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或刑事案件的法

 

院范围

 

除西安中院外,其他中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受理的知识产权行政或刑事案件由

 

行政或刑事审判庭法官与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共同组成合

 

议庭进行审理。

 

二、关于“三合一”的案件范围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是指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

 

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的民事纠纷案

 

件。

 

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是指除专利、植物新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

 

以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

 

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所作出的行政行

 

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4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

 

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

 

识产权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自诉案件不纳入“三合一”的案件范围,仍然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

 

三、关于“三合一”的审判组织

 

省法院、各中级法院及雁塔法院、碑林法院的知识产权

 

审判部门,不再称为民事审判第×庭,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

 

庭,并根据审判任务调配审判力量。条件不成熟的,可实行

 

知识产权审判庭与现有相关民事审判庭“两块牌子,一套人

 

马”的工作模式。

 

四、关于“三合一”的案件案号

 

知识产权案件案号编制、使用与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案号的若干规定》执行。案号中的类型代字

 

为知民/知行/知刑。

 

五、关于“三合一”工作领导机构

 

省法院成立推进“三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

 

指导全省 的“三合一”工作 ,研究解决“三合一”工作中出

 

现的情况和问题。

 

各中级法院应成立相应的“三合一”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的“三合一”工作,上传下达,内外

 

协调,及时解决“三合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关于调研和信息报送

 

雁塔法院、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辖区内各类知

 

5

 

识产权审判业务的调研工作,负责向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

 

庭报送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关信息;其他基层法院负责向

 

所在辖区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报送知识产权行政和刑

 

事案件的相关信息。

 

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辖区内各类知识产权审

 

判业务的调研、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向省法院报送各类知识

 

产权案件的相关信息。

 

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全省各类知识产权审判业

 

务的调研、指导协调等工作。

 

七、关于大案要案报告制度

 

各中、基层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应在受理后

 

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法院。各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应当注

 

意收集本辖区内的相关案件情况,并及时上报省法院“三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法院在报送的同时,应向当地党

 

委报告有关案件情况。

 

八、附则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开展“三合一”工

 

作的法院所制定的相关意见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

 

行。

 

抄送: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3654849896   邮箱:zwjkey2006@163.com
包头律师张万军咨询网    地址: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1807室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银河广场西)     
  蒙ICP备14004497号-3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zwjkey.com 
技术支持 普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