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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变相收取咨询、管理、服务费用是否违法?
文章来源:包头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包头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03 16:08: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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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实践中,一些小贷公司作为非银行性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关联公司,要求借款人与关联公司订立咨询、中介等服务合同,收取咨询、管理、服务、顾问等费用,实际上属于变相收取高额利息。这严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按照《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小贷公司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中,一方面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发现小贷公司违规发放贷的,可以依法通过抗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维护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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