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动态 | 亲办案例 | 法院审判规范性文件 | 批复答复 | 经典案例 | 民商法学 | 刑事法律 | 证据法学 | 法律帝国
本站搜索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制史专题结课考试试题
文章来源:张万军律师  发布者:包头律师张万军  发布时间:2017-06-06 22:45:05   阅读:

一、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结合涉及法律问题的中国上古神话,谈谈您对的认识。

2、结合秦代法制,谈谈为什么会发生“焚书坑儒”的惨剧及其历史影响。

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1、材料分析题一

材料一:“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

材料二:汉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下诏说:"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年)再下诏令:"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女从坐,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

问题:以上述材料为基础,谈一谈您对上述材料的理解及其对现代中国刑法典的影响。(字数不少于500字)

2、材料分析题二

材料一:“淡白抠兜脸,焦黄屈曲须。一钩鹰嘴鼻,两道杀人眉。赤眼睛如火,甜言口似饴。笑谈藏剑戟,评论带黄雌。蜮伏装人状,狐行假虎威。讦私夸嘴直,趋势过谦虚。遇富腰先折,逢贫面向西。挥毫多白字,嫁祸有玄机。屈膝求门皂,赔钱结吏胥。见财浑负义,矫是每云非。性黠精词讼,臀坚耐杖笞。吮痈何足异,尝粪不为奇。呵尽豪门卵,名唤开眼龟。” (清初方汝浩《禅真逸史》第二十四回“伏威计夺胜金姐,贤士教唆桑皮筋”里描写的讼师形象)

材料二:《中国青年报》记者郑琳1214日发表于该报的《重庆打黑惊曝辩护律师造假事件 近20人被捕》的文章,违背基本的新闻原则,以偏概全,恶意贬损中国律师整体形象,对所有到重庆辩护的律师贬低为同小姐一样“人傻、钱多、快来”的钱者。………充满了对现代法治意识的无知和偏见,严重诋毁中国律师业的形象,应当进行严肃的澄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

问题:以上述材料为基础,谈一谈您对中国古代讼师的社会地位的理解及其对现代律师社会地位的影响。(字数不少于500字)

三、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30分)

案例一:公元1792年(清乾隆五十七年)农历六月十九日中午,甘肃皋兰县农民钱尔泳干完农活回家,见妻子郜氏午饭做迟了,就责骂了她。郜氏愤愤不平,顶撞起丈夫来。钱尔泳盛怒之下,踢了郜氏一下,不想踢在腹部,竟将妻子踢死。

经县衙查实,钱尔泳的祖父已经84岁,只生了钱度一个儿子,钱度也只生有钱尔泳一个儿子。钱家两代单传,钱度早已亡故,而钱尔泳尚未生育。因此官府最终未将他处死,而是按规定将他“存留养亲”,让其为祖父养老送终。

                                     ――清《《刑案汇览》》

案例二: 2004年,被告人练永明、练永伟兄弟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江苏无锡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共同实施犯罪的练氏兄弟中地位相对较低、作用相对较小的练永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刑事审判参考》第52集。

问题:运用本学期所学的知识点、思路、分析方法,有条理地分析上述案例所体现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精神,然后表达自己的认识和见解。(分析阐述不少于800字)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3654849896   邮箱:zwjkey2006@163.com
包头律师咨询网    地址: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1807室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银河广场西)     
蒙ICP备14004497号-3
 公安徽标 蒙公网安备15020302000739号   
Copyright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zwjkey.com 
技术支持 普讯网络